年僅3歲就被父母喂到了70斤;擁有兄妹三人的4歲二姐,“算計”奶奶的鐲子留給自己;剛過完5歲生日的小女孩,熟練地拿起粉底、眼影……網紅萌娃層出不窮,在流量與快錢的誘惑下,孩子們的純真一次次成為利益工具。曬娃的底線到底在哪里?“洋娃娃”有人點贊有人質疑,父親否認給孩子染發(fā)今年10月,東方網·縱相新聞收到數位網友反映,一位生活在上海的男性視頻博主疑似給自己一對2歲混血雙胞胎染發(fā),并在多個短視頻平臺上發(fā)布孩子視頻吸引流量和打賞。 圖說:路人在網紅街拍下的被長槍短炮包圍的孩子。圖源 網絡該博主在抖音、視頻號、小紅書等社交平臺均設有賬號。賬號主要發(fā)布雙胞胎的生活片段視頻,也有作為童模代言的廣告。據一位網友向縱相新聞提供的視頻,該博主曾經發(fā)布的視頻中孩子的發(fā)根疑為黑色,但目前在該博主的賬號中,兩個孩子的頭發(fā)都是齊刷刷的金色。今年10月的一天,記者看完了該博主一場近4小時的完整視頻號直播。直播中,網友留言問雙胞胎孩子在哪家幼兒園讀書時,博主首先表示“這是個人隱私”,隨后又表示“成為VIP粉絲才能讓你知道。”網友進一步提問“如何成為VIP粉絲”,博主接著說“這還要我告訴你嗎?這點情商的人不適合做我的VIP粉絲。喜歡就是用行動,行動可以證明一切。”該播主另一場直播中,孩子無意間出現(xiàn)在了鏡頭內,博主表示直播平臺進行了警告,“孩子不能出鏡,這幾天好不容易流量回來了。”不過,兩個孩子仍在鏡頭外說著“家人們,禮物刷起來”“刷一個棒棒糖”“謝謝家人們”等成年人網絡直播打賞用語。對于這對“洋娃娃”,網友的反應不盡相同。不少網友在視頻下留言“最帥的兩寶貝”、“天使般的寶貝”、“洋娃娃真可愛”、“第一次看到混血能有這樣的金發(fā)感覺不可思議”……也有網友發(fā)出了“別再營銷孩子”、“父親用孩子賺錢”、“我說他可能給孩子染發(fā)就被刪評拉黑了”等質疑與批評聲。 圖說:博主發(fā)布短視頻稱“寶貝們只要出門就會被圍觀”。 圖源 博主視頻賬號截圖上海市皮膚病醫(yī)院毛發(fā)診療中心副主任醫(yī)師賴永賢告訴縱相新聞,染發(fā)劑成份可能導致兒童頭皮屏障功能下降,本身兒童發(fā)育未成熟,頭皮屏障功能尚不足,不建議兒童過早染發(fā)。這位父親是否給孩子染發(fā)了?他如何看待一些網友質疑其“消費孩子”的行為?縱相新聞記者致電這位備受爭議的博主,他回復稱,“我是孩子的父親,哪有父親給那么小的小孩染發(fā)的。他們就是看我們受人喜愛、流量高,嫉妒我們。那些照片都是他們PS的。”該博主表示,他已經將“黑粉”發(fā)布的圖文與相關賬號進行了保全公證,“下一步就是去法院起訴。” 圖說:該視頻博主已將“黑粉”發(fā)布的圖文與相關賬號進行了保全公證。 圖源 受訪者對于網友反映的情況,縱相新聞記者聯(lián)系了該博主所在的地區(qū)婦聯(lián)、未成年人保護辦公室與居委會,工作人員均表示,已經注意到這位父親和兩個孩子的情況。“我們做社區(qū)工作也是有方法的,目前沒有相關證據證明他給孩子染發(fā)、虐待孩子,如果一旦嚴肅面談,反而起到反作用。”婦聯(lián)工作人員說,與孩子的接觸中他們也一直仔細觀察孩子的神情、眼神等,感覺孩子的表現(xiàn)都比較正常,“也沒有躲避父親和外人的眼神。”目前,社區(qū)多個部門已密切聯(lián)動,“我們肯定會保護未成年人權益,關心他們的成長,也謝謝網友們的關心。”其實,在一些短視頻平臺上,“網紅萌娃”賬號早已不鮮見,粉絲從幾萬到上千萬不等。視頻也大多以記錄孩子的日常生活為主。但為了被更多人“看見”,不少賬號開始“另辟蹊徑”,出現(xiàn)了吃播、美妝穿搭、演繹劇情段子等模式。稚嫩的孩童做著與年齡不符的動作,一些父母“曬娃”逐漸畸形化。童模經紀:金發(fā)碧眼更受歡迎,商業(yè)合作前不會背調“網紅兒童爆火的背后存在一條利益鏈。”個人兒童星探張欣(化名)告訴縱相新聞,一部分親子賬號前期確實是單純分享日常生活。“突然爆火獲得流量后,會有機構或者廣告商主動與其簽約開展拍攝、商演等商務合作,這也導致一些父母利用孩子打造賬號,當作生意經營。”張欣說,她也會從社交平臺挖掘有潛力的的孩子推薦給經紀或者模特公司。“童模行業(yè)一直存在,可能是因為抖音、小紅書這些社交平臺衍生出新的博主職業(yè),進一步促進了這個行業(yè)。”無論是成人模特還是少兒模特,張欣告訴記者,“一些傳統(tǒng)品牌方的確傾向于金發(fā)碧眼,想要突出全球化、時尚潮流的概念,價格也水漲船高。” 圖源 新華社“網紅兒童大浪淘沙,你看到了機會,別人也看到了機會,競爭十分激烈。”在長三角地區(qū)從業(yè)12年的模特經紀的Jeff(化名)接受縱相新聞采訪時表示,近幾年受疫情影響,一些品牌商縮減費用,市場逐漸變小,“孩子想出頭成為網紅更難了。”Jeff接觸過不少帶著孩子參加商業(yè)拍攝、走秀的父母,他認為并非帶孩子出來參加商業(yè)合作的家長都是為了賺錢、讓孩子成為網紅。“有的家長帶孩子出來參加活動不收錢,或者收很少的錢。他們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讓孩子接觸更多的人,鍛煉交往和溝通能力。”不過,Jeff告訴記者,另外一些家長的行為很明顯就是為了賺錢,“父母在活動結束后‘瘋狂’添加后續(xù)可能帶來賺錢機會的工作人員聯(lián)系方式。”“在現(xiàn)場我們能感受到孩子是否享受、喜歡拍攝與表演過程,家長的態(tài)度又是怎么樣的。對于掉錢眼里的家長,無論是品牌方還是經紀機構,其實都比較反感。”對于商演兒童的選擇,Jeff表示經紀機構不會像挑藝人一樣做詳盡的背景調查,只會了解一些基礎信息,“如果這個童模在活動或者廣告中承擔主要角色,我們還是會考察一下的。”教育專家:孩子易形成討好型人格,父母應對孩子未來負責長期被父母用鏡頭對著到底會產生怎樣影響?是網友小題大做還是且當是孩子成長的記錄、親子間的互動?上海師范大學學前教育學院副院長李燕教授表示,“在一些家庭中,父母的確有意無意把孩子當成搖錢樹,迎合流量進行包裝,打造孩子的特殊人設,吸引粉絲獲取流量,然后通過拍廣告、走秀、商演等形式變現(xiàn)。”李燕談到,孩子需要一個安靜的成長環(huán)境。“長期參加視頻拍攝不僅不利于孩子的自主性、獨立人格與價值觀塑,影響他們的行為模式和人際互動模式,影響他的一生發(fā)展與幸福。如果孩子是自己的,就應該善待他,而不是讓他成為賺錢的工具。”當成年人面對鏡頭的時候都會產生“我不是我”,而是變成了某個角色的感覺,那么孩子也是一樣的。李燕說:“孩子感受到被拍攝,就會處于一種不自然的狀態(tài),影響孩子自我主張、自我選擇的發(fā)展,不利于孩子的成長。”長期通過被拍攝賺取別的點贊,容易讓孩子養(yǎng)成討好型人格。“別人喜歡什么,孩子就去做什么,行為逐漸固定化,這不利于孩子的人格形成。” 圖說:英文中,“討好型人格”通常被稱為people-pleaser。圖源 The Cooper Review另外,李燕強調,無論男孩還是女孩,都不應該在小時候被灌輸將自我價值感建立在自己的外貌基礎上。“一個孩子的自我價值應該建立與別人的鏈接,就是與他人安全穩(wěn)定的關系基礎上,而不是被評價可愛、美麗。他人很容易對孩子的所謂“萌態(tài)”或“可愛”做出某種評價,但對孩子而言可能與特定的行為模式和價值觀的形成有關。”之所以網紅兒童層出不窮,李燕認為這與點贊、打賞也有關系,“從某種程度而言打賞的網友也是這一現(xiàn)象的幫兇。如果大眾了解了這對孩子意味著什么,可能會減少父母這種行為發(fā)生的可能性。”她建議,“媒體可以對這樣的現(xiàn)象多進行報道,讓大家了解孩子應該擁有一個自由、安靜的成長空間,他才可能會追求成長,而不是追求被關注。”“那些利用孩子來獲取利益的父母能說不愛孩子嗎?他們或許也是愛的。”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Sophia(化名)接受縱相新聞采訪時表示,“拍攝孩子視頻的同時還能有衍生附屬經濟收入,大部分家長難以抗拒。”這難免就會為了持續(xù)獲取利益對孩子進行一些灌輸,孩子的價值觀體系也就逐漸被建立起來了。如果孩子樹立了正確的價值觀,父母與孩子都愿意拍攝一些積極向上的視頻記錄生活,并在一定程度上能讓觀看者得到積極正向的收獲和幫助,其實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Sophia在上海一家企業(yè)擔任心理咨詢顧問,同時也是一位6歲男孩的母親。她告訴記者自己也會拍孩子的小視頻發(fā)朋友圈,“有人點贊我也會很開心。”“從中立的角度說,存在即合理。”Sophia認為,每個階段都會有新衍生出來的社會現(xiàn)象,人性也總是從各個方面滲透出來。律師:父母“啃小”或喪失監(jiān)護權,平臺應封禁過度消費兒童賬號上海市律師協(xié)會婚姻與家事專業(yè)委員會委、上海君悅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晨接受縱相新聞采訪時表示,家長炒作、打造網紅兒童,不僅不利于孩子的健康發(fā)展,還存在很多法律風險,“嚴重的可能被撤銷監(jiān)護人資格。”首先,家長將孩子打造成網紅,容易造成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接觸危害或者可能影響其身心健康的網絡信息,不得允許或者迫使未成年人從事國家規(guī)定以外的勞動。王晨說,《民法典》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如果家長做了“實施嚴重損害被監(jiān)護人身心健康的行為”,那么法院可以撤銷其監(jiān)護權。此外,這一案例還涉及平臺審核和監(jiān)管等問題。“爭對此類問題,網友有權向平臺、公安、網信等部門投訴或舉報。”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七十九條,任何組織或個人發(fā)現(xiàn)網絡產品、服務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有權向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網信辦、公安等部門投訴或舉報。盡管國家明文規(guī)定未成年人不得從事主播。不過,仍有不少未成年人的家屬或者親人運營賬號,未成年人在手機旁以聲音入鏡或者喬裝打扮“混入”鏡頭。對此,王晨認為網絡平臺可以通過AI算法、人工審核等方法甄別出以未成年人為主角的直播賬號,并加強審核和賬號管理;對過度消費“網紅兒童”的賬號采取封禁等措施。去年11月,國家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發(fā)布了《關于加強網絡文化市場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 圖說:《意見》第7條明確“嚴禁借‘網紅兒童’牟利”。 圖源 國家文化和旅游部官網《意見》提出“壓實市場主體責任”。其中,第7條明確“嚴禁借‘網紅兒童’牟利”。嚴管嚴控未成年人參與網絡表演,對出現(xiàn)未成年人單獨出鏡或者由成年人攜帶出鏡超過一定時長且經核定為借助未成年人積累人氣、謀取利益的直播間或者短視頻賬號,或者利用兒童模特擺出不雅姿勢、做性暗示動作等吸引流量、帶貨牟利的賬號依法予以嚴肅處理。平臺如何核定一個用戶的短視頻賬號是否“借助未成年人積累人氣、謀取利益”?收到網友投訴、舉報后,內部審核機制如何運行?東方網·縱相新聞分別向前述博主所設賬號的抖音、視頻號與小紅書三家平臺反映相關情況。截至發(fā)稿前,平臺皆未正面回應記者。(東方網·縱相新聞 陳麗娜) |
5月8日,總投資1.5億歐元、位于無錫空港經開區(qū)的德國威伊
日前,西咸新區(qū)一季度經濟運行數據出爐,地區(qū)生產總值完成